今年,自治區將實施不少于20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程;到2025年,全區各縣(市、區)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程達到10個以上。重點任務是推進村莊規劃編制、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整理,整體實施農村生態保護修復,統籌推進鄉村風貌提升。
經自治區政府同意,日前,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《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助推鄉村振興的意見》,明確自治區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總體要求、重點任務、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。
今年,自治區將實施不少于20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程;到2025年,全區各縣(市、區)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程達到10個以上。
《意見》明確,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重點任務是推進村莊規劃編制、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整理,整體實施農村生態保護修復,統籌推進鄉村風貌提升。
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“多規合一”的實用性村莊規劃,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任務、指標和布局要求落實到具體地塊,確保整治區域耕地質量有提升、新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積的5%,做到縣域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、生態保護紅線不突破。
《意見》強調,按照節約集約、高效利用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要求,集中連片改良提升農田,優化農用地、農村建設用地、生態用地結構布局,提升農村生態功能。
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所覆蓋的村屯,統籌開展“三清三拆 ”環境整治,推進村頭村尾、公共區域綠化美化,保護好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、民族村寨、傳統建筑、街巷空間等歷史文化遺產,延續村莊原有空間格局和特色風貌,確保實現村莊通透敞亮、干凈整潔、管理有序、文明和諧。
《意見》要求,堅持以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為補充耕地主要途徑,整治后的補充耕地指標優先在全區范圍內調劑使用。
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,社會資本投資整治連片1000畝以上,允許安排使用不超過3%(最大不超過200畝)流轉經營面積的建設用地,從事旅游、康養、文化、體育、設施農業等相關開發建設。